新华社贵阳9月17日电(记者郑明鸿)9月17日  ,民盟李龙进行了最后陈述 。贵州被告人李龙利用担任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长的省委受贿职务便利 ,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原副被告人李龙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主委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李龙对被告人李龙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 ,案审应依法惩处。宣判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民盟

【纠错】 【责任编辑:刘子丫】 阅读下一篇 : 深度观察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29万元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 ,工程款拨付  、